关于企业管理方案锦集七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管理方案7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企业管理方案 篇1摘要:本文试就集团企业的现金池系统管理方案的构建作出初步探讨,首先分析网上银行的主要功能与特点,对现金池对集团企业资金管理的益处进行阐述,并对基于网上银行系统的集团企业现金池管理方案构建进行实例分析,旨在促进集团企业资金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供其他同行借鉴参考。
关键词:集团企业;网上银行系统;现金池;资金管理;收支两条线
资金集中管理是集团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对资金的集中管理, 可以加强集团企业各个业务单元之间的联系; 可以使集团总部更好地管控下属子(分) 公司;可以更有效提高集团企业的资产运营效率。由于在管理要求、企业资本结构和集团控制力度等方面的差异,当前我国集团企业采用的资金集中管理主要有资金结算中心、财务公司和资金收支两条线集中管理等模式。随着我国金融结算系统的不断改进,网银系统功能和安全性等方面已趋于完善,一种基于委托贷款模式的创新型资金管理技术———“现金池”正在逐渐兴起,无论从管理层面还是技术层面,“现金池”业务都是对目前采用的各种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进一步优化。
一、网银系统的主要功能与特点
通过网银资金划拨,全国银行间账户转账、汇款,同城或异地可以瞬时实现资金的实时转账,网上银行可以足不出户,操作简单,业务又可以批量处理,大大提高了财务人员特别是出纳员的工作效率;
客户可随时从网银系统上下载标准格式的对账单,直接供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对账处理,节省了大量的手工勾账工作;
可以协助集团企业理财,实施集团企业内部总(母)公司向分(子)公司资金收集、划转、调拨资金,查询分(子)公司账户信息,监控其资金运作;
财务内控管理:代发工资、代发报销、分级操作、分权限管理;
网上银行方便快捷:批量交易、定时交易、脱机操作;客户证书管理功能将根据客户的需要,对客户证书设置各种权限,进行数字证书安全身份认证,查询、更新证书,帮助客户实现有效的内部事务管理。
通过网上银行系统,集团企业资金管理可构建收支两条线、零余额管理、日间透支、日终清算”的集团账户体系管理模式。
二、现金池对集团企业的有利之处
集团企业引入现金池模式后,通过收支两条线集中管理手段,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集中企业整体资金资源,可以改善和优化资金管控粗放型的局面。现金池对集团企业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改进了资金的流动性管理。在现金池结构中,各子账户将保持最少的资金余额,以便充分提高整个集团的资金利用率和流动性;在日终,盈余资金可以通过主账户的划转,来资助其他资金短缺的子公司,过剩的流动资金可以得到更好的利用。其次,减少了资金的利息成本。建立基于委托贷款模式的创新型资金管理的“现金池”后,自动化资金划转降低了集团整体的利息成本。第三,节约了资金的管理成本。维持较少的贷款,降低企业备付金的留存,可以减少企业对资金账户管理的成本。现金池整体上可以增加集团内部的协同效应,发挥资金头寸的最大化价值。
三、基于网上银行系统的现金池管理方案的构建实
例———以某集团公司为例
(一)集团账户体系的架构
1.集团公司“收支合一”账户设置
集团公司在承办专用银行建立“收支合一”账户,用于办理日常收付业务和资金归集下拨。
2.子公司、分公司“收入专户”的设置
集团公司在全省搭建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三级收入账户体系,收入账户只收不付,即只能收入营业收入和向集团公司指定账户进行资金上划,无法向其他账户实现对外支付结算业务。
集团公司在承办专用银行建立“收支合一”账户作为“一级收入专户”,子公司和分公司分别设立二级和三级收入专户。日终,收入专户资金按级次自下而上逐级归集,保持账户日终余额为零。若该账户向对应的上级账户以外的账户进行支付,银行系统会自动拒绝处
3.子公司、分公司“支出专户”的设置
集团公司在全省建立集团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三级支出专户体系,支出账户只付不收,即只能接收对应上级账户的拨款并做日常支付结算,不能接受来款。集团公司在承办专用银行建立“收支合一”账户作为“一级支出专户”,子公司、分公司分别设立二级和三级支出专户。其中二级和三级支出专户采用“零余额管理、支付限额控制、日间透支、日终清算”的管理方式。各子公司和分公司每月可以在集团公司核定的账户支付额度内直接透支使用资金,由各开户银行先行主动垫付资金,日终由网上银行自动实行逐级清算,保持账户日终余额为零,若该账户对应的上级账户以外的账户对该账户进行支付,系统将自动拒绝入账。日终子公司、分公司的二级和三级支出专户实际余额为零。
(二)“支出专户”额度控制规则
集团公司以及各级下属单位的“支出专户”体系均通过专用银行网上银行系统实现加强支付结算管理,网上银行系统提供双重“保障锁”实现额度控制管理,即“内部管理系统”和“主机系统”的双重保障互为制约。第一把锁,“内部管理系统”设置“最大单笔支付限额”、“日累计支付限额”、“周期(月)累计支付限额”实现基础保障;第二把锁,“主机系统”设置“分配额度”实现延伸保障。
1.透支额度的确定
由集团公司统一形成预算额度,并且汇总形成集团公司以及各级下属单位的分配透支额度。若下属单位约定周期未使用完的支付额度在当约定周期作废。
2“. 支出专户”额度的传递
每月月底之前由集团公司汇总上报各下属单位的支出账户透支额度分配表,交由承办的银行处理网银账户下月透支额度设置。
3“. 支出专户”额度的管理规则
(1)网银账户对最高额度设置的管理规则
①最大单笔支付限额:“支出专户”对外结算支付的单笔最大限额,若超过此限额,银行在受理该账户对外支付业务时,系统将提示“超过账户最大单笔支付限额”并自动拒绝受理该笔业务。
②日累计支付限额:“支出专户”日间累计对外结算支付限额的总和,若超过此限额,银行在受理该账户业务对外支付业务时,系统将提示“超过账户日累计支付限额”并自动拒绝受理该笔业务。
③周期(月)累计支付限额:“支出专户”周期(月)累计对外结算支付限额的总和,若超过此限额,银行在受理该账户业务对外支付业务时,系统将提示“超过账户周期累计支付限额”并自动拒绝受理该笔业务。
(2)支出账户透支额度分配管理规则
分配额度:“支出专户”实现日间账户透支结算的额度控制,该额度通常要与“周期累计支付 ……此处隐藏9365个字……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
企业管理方案 篇7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监督作用,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控制和环保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企业环境保护诚信管理是指企业通过公开承诺的形式,向全社会承诺信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从而达到约束和规范自身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全县所有涉水、声、气及固废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环境保护诚信企业管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诚信管理的信息采集、处理、评价、公开、反馈和监督过程坚持制度化和规范化。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周期为1年,按照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环境行为诚信状况,认定结果分“好”、“一般”和“差”(环保黑名单)三个等级,依次以绿牌、黄牌和黑牌标示。
第五条各企业必须对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承诺,并主动接受环境保护诚信管理与监督。
第二章认定指标体系
第六条 企业环境保护诚信认定指标体系包括企业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企业污染控制情况、公众监督管理情况三项,共11个指标,具体如下:
(一)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
1.依法取得环保部门行政许可;
2.不虚报、瞒报或者拒报排放污染物情况,依法缴纳排污费。
3.没有环境污染事故(事件)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引发的除外);
4.无偷排、漏排、直排污染物等行为。
5.无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环保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二)企业污染控制情况
6.水、气、声、固废等各类污染物均稳定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7.满足总量控制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8.建有完善的环境管理体制,通过ISO14001认证或者通过清洁生产审核;
9.危化企业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落实。
(三)公众监督情况
10.没有被查实的环境污染信访投诉案件。
11.没有因环境违法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
第七条诚信企业认定基本程序
(一)企业自评。企业对照《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标准》进行自我认定,及时整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认定后填写《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报环保局(《县企业环境诚信管理自评申请表》可在县环保局网站上下载。
(二)部门审查。环保局会同发经委、安监局等部门根据企业自评情况,通过听取企业介绍、查阅台帐、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审查,认定等级。
(三)公布。环保局根据考核情况,将企业环境诚信管理等级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第三章 “黑名单”制度
第八条 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认定为环境保护诚信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环保局对“黑名单”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企业必须限期进行治理,并不得申报各类政府性奖励。
第九条 企业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水、气、声、固废等各种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全年环保部门监督监测各类污染物超标频率高于30%或单项污染因子平均监测值超标倍数高于50%),对环境造成较为严重影响;
(二)不能满足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要求(未达到总量控制和环境管理规范的条款项累计2项及以上);
(三)有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群众投诉或环境污染纠纷较为频繁,或者发生过B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
(四)危化企业未制订、落实应急预案,且有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第十条 “黑名单”确定的基本程序:
(一)信息采集和告知。通过事故调查、日常检查、部门移送、群众举报等途径,采集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名称、案由、违法违规行为等信息,并告知当事人,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二)审查确定和公布。对拟列入“黑名单”的企业,由县环保局按照上述第九条的内容进行审查确定,并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公布。
(三)信息更新。列入环境诚信管理“黑名单”的企业,治理完成后,由企业提出申请,县环保局牵头对其进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或事故隐患整改到位的,经讨论审定,解除“黑名单”,并通过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十一条 县环保局于次年1月份将认定结果在县环保局网站和公众媒体上公开并通报给县发经委、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供电局、工商局、质监局、人行、安监局、总工会、科技局、文明办、公安局(消防大队)、银监办等相关部门。企业诚信等级发生变更或“黑名单”解除时,县环保局亦将情况告知上述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相关部门根据企业等级情况应当采取以下奖惩措施:
(一)县环保局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其新、扩、改建项目申请不予行政许可。
2.被认定为绿牌的企业,优先给予环保项目补助资金。
(二)县发经委
1.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一律不得参与当年评优、评先活动,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2.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有序用电管理时实行限额使用,黑牌企业按同类企业计划用电额度核减40%。
3.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已获得“绿色企业”称号的企业实行撤销处理。
(三)县财政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的资格。
(四)县供电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在电力供应紧张期间,制定有序用电方案时,根据统筹兼顾的原则,对该等级企业实行用电压缩。
(五)县工商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中国驰名商标、省知名商号和省、市著名商标申报;不得申报参评当年诚信民营企业、诚信个体工商户、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等活动;暂缓审核企业年检和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六)县质监局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暂不受理各级名牌产品、各级政府质量奖、标准化良好行为(A级)企业申报。
(七)县人民银行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银行停止新增贷款发放。
(八)县总工会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不得参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企业负责人不得参评劳模等先进称号。
(九)县科技局
被认为黑牌的企业,取消当年科技项目评优评先申报资格;取消当年县级所有补助和奖励等优惠政策。
(十)县文明办
被认定为黑牌的企业取消文明单位的申报资格。
(十一)县安监局
加大对黑牌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第五章 监督实施
第十三条 县环保局负责政策的解释和监督落实,并将执行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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